“不用节食、运动,只吃糖果就能瘦。”“坚持用药,一颗见效,轻松减肥。”如果你想减肥,看到这样的宣传语会怦然心动吗?
对这类一吃就瘦的“神奇胶囊”和“神奇糖果”,很多爱美人士抵制不住诱惑。殊不知它们之所以有减肥奇效,是因为里面添加了“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国家明文规定在减肥功能产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但仍有很多不法商家为了暴利铤而走险。
美甲店老板娘张某了解到减肥产品利润巨大后,在明知减肥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仍大量进购、自行包装、对外销售。销售期间因减肥效果明显,顾客越来越多,张某趁机发展了多名下家代理。买家服用后,普遍出现口干舌燥、恶心反胃、心悸失眠等不良反应,询问张某及其代理等人时,均以“身体的正常代谢”或“减半服用”等话术予以搪塞,在被打假举报后更换包装继续销售,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某自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通过销售减肥胶囊,销售金额共计44万余元,其四名代理销售金额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盐亭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等人明知其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盐亭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要求张某等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张某等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二千元不等,张某承担销售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其余几名代理人承担销售金额二倍的惩罚性赔偿,几人的总赔偿金额在100万余元,目前赔偿金额已收缴到位80%。同时,责令张某等人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四川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网络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等成分的减肥食品是常见高发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盐亭县检察院为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人群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刑事公诉和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协同办案,通过对侵权者进行最严厉的经济制裁,利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效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提升犯罪成本,制止不法行为,震慑潜在不法分子,达到“打击一案,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
盐亭县检察院将继续紧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目前已归案的源头生产商李某的案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并精准深入做好普法。检察机关同时也告诫广大消费者,减肥没有捷径,勿轻信“神奇”的减肥产品,损伤自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