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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计算机评判的通知
www.yt.mianyangpeace.gov.cn 】 【 2023-05-24 18:14:33 】 【 来源:盐亭长安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三十七条“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应当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的要求,经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29日起,全市启用摩托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计算机评判,不再采用人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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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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