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平安盐亭建设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盐亭建设的积极性,广泛收集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线索,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行平安盐亭建设有奖举报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国家安全类
包括间谍活动、暴恐活动、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动宣传等线索。
(二)公共安全类
涉及公共安全的危爆剧毒物品,交通肇事逃逸,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社会治安类
涉黑涉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黄赌毒、盗抢骗、组织传销、非法集资、侵害妇女及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网络安全类
网络诈骗、造谣传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平安稳定类
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苗头、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县公安局 110 、0816-7222571(24小时在线)
县委政法委 0816-7221976(工作日9:00-17:00)
(二)网络举报
通过微博账号“盐亭县公安”提交线索。
(三)现场举报
直接向辖区派出所、县、镇(街道)综治中心反映。
三、奖励标准及方式
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一般线索。经核实有效,奖励人民币50-500元。
(二)较大线索。协助破获案件或化解重大矛盾,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重大线索。对防范重大风险、侦破大案要案起关键作用,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
(四)特别重大线索。对防范间谍活动、恐怖主义、暴力犯罪、侵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起关键作用,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
具体奖励金额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联合审定,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发放。
四、举报人保护
(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
(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人可选择匿名举报,但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须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盐亭县委政法委员会
盐亭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3日